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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时评

“等过年”心态要不得

稿件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: 2018-01-18 | 打印 | 字号:TT

  距离春节尚有一段时间,一些党员干部却已经产生了疲疲沓沓“混日子”、慢慢悠悠“等过年”的心态,放松了自我要求,放低了工作标准,放慢了办事节奏,更有个别人把“这项工作过了年再开展”“这件事年后再说”等,挂在了嘴上,当成了理所当然。这种现象,值得警惕。

  “等过年”心态,散发出松散懈怠的消极,弥漫着自由散漫的怪味。如果任由这种心态滋生蔓延,不仅会造成工作的被动,还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,甚至可能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。

  细究这种“等过年”心态,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种,一则,认为辛苦忙碌了一年,春节临近,也该松口气、歇歇脚了;二则,感到工作早干一天,晚干一天,没什么大不了的,多做一点,少做一点,无关紧要;三则,觉得这是多年的“老规矩”了,以前就是这样做的,现在是循“惯例”而已,很正常。

  真的是如此吗?非也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在岗一天,就要尽一天责;一天不放假,就一天不能放松。党员干部的身份决定了工作标准就得更高些,自我要求就得更严些;党员干部的职责决定了必须要讲奉献不讲回报,比干劲不比待遇。否则,怎么对得起党的嘱托和群众的信任。

  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“等过年”心态,标准不降,要求不松,以“时不我待,只争朝夕”的紧迫感,以“等不得,慢不得”的责任担当,抓紧做好每一项工作,认真办好每一件事情。群众的事,优先办;今天的事,今天办;能办的事,马上办;不推脱,不拖延,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认可和尊重。(孟庆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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