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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:严把“四关”提高案件审理质量

稿件来源:365bet备用网址 发布时间: 2018-01-17 | 打印 | 字号:TT

  2017年以来,海原县纪委在审理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标准,规范程序,严把案件入口关、事实证据关、材料手续关、定性量纪关,切实保证和提升案件质量。

  严把案件入口关。凡须审理的案件,必须填写案件移交登记表,由案件审理人员查看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,相关手续是否齐全,并分别经主管案件领导、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签字后接收。对疑难复杂和时间紧、要求急的案件,审理人员主动提前介入,及早了解案情,及早发现问题,熟悉证据材料,帮助调查组及时补证,缩短办案时间。

  严把事实证据关。证据是定案的基础,在审理中,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进行认真审核,层层鉴别对照,进行逻辑推敲,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,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,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。

  严把材料手续关。规范乡镇案件的程序,在协审乡镇案件时,对调查卷和审理卷内的材料均严格审阅,发现问题的,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,限时整改,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。对县本级的调查卷,也是严格要求,不规范的或是缺少程序的,一律退回补充修改,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,手续完备,不遗漏,不出差错。

  严把定性量纪关。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。在定性量纪时,审理人员全盘审阅调查材料,并与检查人员进行沟通,达成一致意见。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,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,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、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准确定性。 (海原县纪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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