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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山之石

山东:强力问责 夯实管党治党责任

稿件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 2018-01-22 | 打印 | 字号:TT

  2017年,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迎接、学习、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,贯彻落实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,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
  夯实管党治党责任,传导压力、强化问责 

  坚持以上率下。山东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,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,明确各级党委(党组)班子、党委(党组)书记、其他成员以及纪检机关、党委工作部门的责任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召开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,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部署。对照党的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,深化中央巡视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整改,研究制定持续深化整改的具体办法措施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,修订山东省实施办法,持续改进作风。

  层层传导压力。组织省委常委、党员副省长带队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检查情况在全省通报。出台各级党委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,进一步深化、规范述责述廉工作。省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约谈、廉政谈话、述责述廉、通报等方式,把发现和纠正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作为重点,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问题,约谈部分市委书记,讲责任、促担当。省纪委常委与55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,当面指出问题,提出要求,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。

  强化问责追究。制定山东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,为深入开展问责工作提供制度支撑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抓个案、用纪律、动真格,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。全省共问责2658个单位党组织、5902名党员领导干部,分1386批通报曝光2463起典型问题。

  加强作风建设,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 

  创新监督检查方式。针对“四风”新动向新表现,运用交叉检查、明察暗访、大数据分析等方法,畅通群众监督渠道,深挖细查变通变异、花样翻新、潜入地下等顶风违纪问题,做到露头就打、越来越严。

  铁面执纪不手软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对发现的问题快查严处,对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。加大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查处力度,坚决纠正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、做表面文章等突出问题。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61起,处理党员干部7859人,给予处分4136人。

  通报曝光常态化。坚持定期曝光、集中曝光、专题曝光相结合,加大通报曝光力度,全省共分987批通报曝光2791起典型问题,形成持续震慑。

  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 

  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。加强对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执纪审查、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,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300人。从严监督检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换届纪律和会风会纪执行情况,建立在职省管干部廉政档案,严把政治关廉洁关,省纪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80人次。

  坚持抓早抓小。注重严在小、严在早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,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处理,对十八大以来函询了结的省管干部进行书面反馈。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,制定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成果分析运用工作的意见,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,在向受处分的党员干部送达处分决定时一并进行教育谈话,编印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,拍摄《永不停歇的征程》电视专题片。

  严惩严重违纪者。坚持全覆盖、无禁区、零容忍,重遏制、强高压、长震慑,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现在重要领导岗位、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,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查处、决不姑息,保持和巩固山东省反腐败工作良好势头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2480件次;处置问题线索77936件、立案37075件、处分35520人。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处理93715人次。

  聚焦脱贫攻坚,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。省市县乡四级联动,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重点县,集中交办问题线索,督促解决突出问题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,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、作风和责任落实问题。省纪委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议,派出暗访组,省市县三级纪委设立扶贫领域24小时专线举报电话。紧盯省市县乡村“五级责任主体”,围绕“扶持谁、谁来扶、怎么扶、如何退”四个关键环节,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,大力开展扶贫领域作风整顿,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“黑手”。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047起,处分10467人;其中,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650起。

  扎实做好追逃追赃工作。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,注重纪法衔接,强化协作配合。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,加强政策感召、亲情感化,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追回外逃人员118名、追赃金额2.78亿元。

  健全监督体系,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 

 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。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,加强对地区、部门、单位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,督促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整治突出问题。

  强化巡视巡察监督。修订山东省贯彻巡视条例实施办法,分3轮巡视6个省直部门、20个省定脱贫攻坚重点县,对10个地区、单位开展“回头看”,根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7个方面专项整治,政治巡视定位更加清晰,成效更加明显。市县两级均建立巡察机构、开展工作,全省形成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。根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核实立案2128人,处分1465人。

  加强派驻监督。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改革任务,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谈话函询数、立案数和处分人数,同比均大幅增长。制定《关于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全面完成市一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。

 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。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、路线图,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筹谋划、精心组织,制定省级实施方案,明确工作标准,完善运行机制,做好人员转隶和机构组建等基础性工作,省市县三级改革试点工作蹄疾步稳、扎实推进。目前,全省15个市、41个县(市、区)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;2月上旬,省监察委员会也将组建挂牌,构建党统一指挥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,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。

 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,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 

  强化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。新一届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,制定加强自身建设意见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加强党性锻炼,锻造优良作风。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自身建设工作。严格选人用人标准,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,加大干部轮岗、交流和培训力度。

  强化自我监督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,制定山东省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,规范和制约监督执纪权。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,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256人次、组织处理98人、处分56人。(山东省纪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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