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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廉洁齐家好故事

只知革命利,从未计己身

——记李景林同志革命一生、廉洁齐家
稿件来源:宁夏日报 发布时间: 2016-10-24 | 打印 | 字号:TT

  李景林原名李树春,字石甫或石夫,化名红孩儿。1909年8月28日出生在陕西省清涧县石盘乡李家墕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。1927年参加革命,中共七大正式代表,历任第二、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。因革命工作需要,李景林与宁夏结下不解之缘:1949年10月至1954年7月,李景林先后任宁夏省人民政府副主席、省委常务委员兼建设厅长、省委第二书记、省委书记、省第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等要职。

 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,李景林同志调任宁夏工委书记处书记,全面主持领导了自治区的筹建工作。此后他历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、区委第二书记、自治区第一、第二届政协主席、第三届政协副主席,1980年12月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。李景林同志一生追求真理、清正廉洁,是共产党人的楷模。

  追寻真理 革命中的“红孩儿”

  李景林家境贫寒,祖父、父亲以揽工为生。父亲看他身体瘦弱,难以承担繁重的劳作,便想方设法送他读书,好谋一条生路。当时他的家乡绥德在李子洲、王懋廷、蔡楠轩等中共党员的领导下,已成为陕北革命的中心。1925年,李景林进入绥德县东门墕第一高小半工半读,监管学校图书馆。他参加了“清涧同乡读书会”,阅读并参加讨论王懋廷同志送来的《共产党宣言》《中国青年》《向导》等革命书籍和进步刊物,认识到读书必须与革命结合的道理,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。随后,他加入“陕北青年社”,并任“青年社”第二支部书记。后经叶毓荣、白钟雄等同志介绍,加入“共产主义青年团”。从此,在党的领导下,李景林走上了革命道路,并立志“做职业的革命家”,成为一个真正的无产阶级忠诚战士。

  自1929年起,李景林在绥德、清涧一带农村,领导农民运动,建立农会,夺取武装,建立赤卫队,开展武装斗争,发动农民进行分田地、打土豪,建立红色政权,并任区委和县委的领导职务。由于斗争不断取得胜利,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,李景林在当地的影响越来越大。又由于他身材瘦小,年纪又轻,当地群众把闹革命称为“闹红”,所以亲切地称他为“红孩儿”。直到解放以后,这一带的人仍然这

  志洁行廉 共产党员的楷模

  李景林同志对宁夏人民深怀厚爱,为宁夏的建设事业而贡献了全部智慧和力量。1949年,李景林从陕西延安调任宁夏省政府副主席,开始带领全区人民,进行新政权的建立和经济建设。1951年,潘自力、朱敏同志相继调离,李景林任省委第二书记,1953年至1954年任宁夏省委书记,他正确执行了党中央和西北局的各项方针政策,与其他同志团结一致,完成了宁夏国民经济恢复的巨大任务,使宁夏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,人民生活得到较大提高。1954年宁夏和甘肃合并,他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三书记。1958年,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,李景林任宁夏党委第二书记兼自治区党校校长、政协主席、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等职,并当选了第二、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。

  李景林秉公办事,从不谋私利的高贵品格,深深感染着每一位熟悉他的人,虽然他资深功高,但从不居功自傲,不摆老资格,不宣扬功绩,始终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,深入山川调查研究,广泛联系干部群众,虚心接受群众监督,兢兢业业工作。凡同他接触过的干部和群众,都感到他平易近人,为人诚挚,和蔼可亲,作风民主,品德高尚。他常说:“我们共产党的官跟国民党的官不一样,我们是为了多给人民办好事,决不是争个人名利。”

  李景林终其一生都保持和发扬我党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。解放后,随着环境的改变和职务的升高,一些同志渐渐偏离了理想信念,开始享乐,但他甘于粗茶淡饭,从不追求生活上的享受。1955年干部定级,中央决定给他定六级,他却主动要求定为七级,受到中央的表扬。一次,他下乡到盐池县,同志们见他身体虚弱,特意在吃饭的时候给他炖了一只鸡,他见了十分生气,不但不吃,还当场严厉地批评了当事人:“今后谁给领导搞特殊化要给处分。”1959年,班禅副委员长来宁夏视察工作,给自治区主要领导分别送了礼物。李景林得到的是一块劳力士高级手表,他主动退给统战部,作价变卖交公。1960年,物资匮乏,自治区商业厅领导给区领导每人按内部价售卖几斤毛线,遭到他的严厉批评,还亲自写信给商业厅领导,指出:“你们要雪中送炭,多关心广大群众的疾苦,不要锦上添花,照顾我们这些高官厚禄的领导,要严禁商品走后门。”并指示秘书今后再有类似问题,要及时报告。

  其志洁,其行廉。在延安的亲朋好友听说他当了“大官”,纷纷来投奔他。对那些真心实意来参加革命的,他不计嫌,推荐到相关部门工作;对那些奔着升官发财而来的,他都严厉批评,然后自掏路费送回去。他的妻子是一位1935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,在延安时期就做儿童保健工作。解放后,有人提出给换个“体面舒服”的工作,他坚决不同意。他唯一的外甥,是他和妻子如亲生儿子一般养育大的,有一次写信给他,希望他能帮助把工作从陕北榆林调到银川。他铁面无私予以拒绝,还在回信中严厉批评:“共产党是以共产主义为目的的革命党,不是同乡会。只要你真心实意干革命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到哪里工作都是一样的。如果你从个人主义出发,走到哪里都会碰钉子。”外甥深受教育,再没有提及此事。他的侄子自小随他生活,从银川师范毕业后,分配到农村当小学教师。李景林不仅没有关照过侄子的工作岗位,连改变一下工作环境都没有,侄子一直在农村工作了30多年,全家人的户口也都在农村。70年代,王震、习仲勋同志先后到医院探望,问他有什么困难,他没有向领导和组织提出任何要求。

  李景林十分重视子女的教育,但子女上学、工作问题,他从不托关系、打招呼。1963年,李景林在北京住院期间,积极响应毛主席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的号召,专门托人买了《学习雷锋专辑》,不但自己阅读,还寄回家,并写信嘱咐三儿子领着弟弟妹妹们认真学习,待他回去后检查学习情况。在信中还特意赋诗一首,再三叮嘱“每晚临睡前,召集弟妹等,讨论学雷锋,讲解要众懂;临床扪心里,自问不自哄,实践中检查,每日须三省”,读之令人动容。为了杜绝高官子女的优越感,他常告诫子女们:“你们是领导干部的亲属,做人处事不可有‘骄’‘娇’二气”。他的小女儿到银川郊区下乡,和老乡们同吃同住同劳动,每天早晨都要和社员一起到市里来掏大粪。党委书记的女儿掏大粪,一时在银川传为佳话,女儿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,被评为银川市优秀青年,后经推荐到北京大学上学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才智。

  李景林同志把毕生的精力无私奉献给了共产主义事业。他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,坚持原则,敢于斗争,敢于担当,始终保持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。他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甘当人民公仆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他的一生,是革命的一生,为人民服务的一生,胸怀坦白、大公无私的一生。他在逝世前,还不忘叮嘱家人把他的藏书捐给家乡的学校,并留下了“丧事从简,不举行任何悼念仪式,骨灰撒到延安”的遗嘱。(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科员周欧摘编自《宁夏当代著名人物传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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